房屋置换合同协议书
甲方(置换人):
身份证号/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联系地址:
联系电话:
乙方(置换人):
身份证号/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联系地址:
联系电话:
鉴于甲方合法拥有位于的房屋(以下简称“甲方房屋”),乙方合法拥有位于的房屋(以下简称“乙方房屋”),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,就房屋置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置换房屋基本情况
1.1 甲方房屋:
(1)坐落位置:;
(2)产权证号/不动产权证书号:;
(3)建筑面积:平方米,套内建筑面积:平方米;
(4)用途:;
(5)装修及附属设施情况:;
(6)抵押/租赁情况:。
1.2 乙方房屋:
(1)坐落位置:;
(2)产权证号/不动产权证书号:;
(3)建筑面积:平方米,套内建筑面积:平方米;
(4)用途:;
(5)装修及附属设施情况:;
(6)抵押/租赁情况:。
第二条 置换方式
2.1 双方同意以上述房屋进行互换,甲方以甲方房屋置换乙方房屋,乙方以乙方房屋置换甲方房屋。
2.2 差价处理:
经双方协商一致,甲方房屋评估价格为人民币元,乙方房屋评估价格为人民币元。差价人民币元,由方于本合同签订后_日内以方式支付给_方(如适用)。
2.3 如不涉及差价,则填“无”。
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
3.1 甲方权利义务:
(1)保证对甲方房屋拥有合法、完整的所有权或处分权,不存在权属纠纷;
(2)如实告知乙方房屋存在的抵押、租赁、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;
(3)按约定时间配合办理甲方房屋的产权转移登记及交付手续;
(4)按约定接收乙方房屋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。
3.2 乙方权利义务:
(1)保证对乙方房屋拥有合法、完整的所有权或处分权,不存在权属纠纷;
(2)如实告知甲方房屋存在的抵押、租赁、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;
(3)按约定时间配合办理乙方房屋的产权转移登记及交付手续;
(4)按约定接收甲方房屋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。
第四条 房屋交付
4.1 双方约定于年月日前完成房屋交付。
4.2 交付时,双方应共同验收房屋及附属设施、设备,并签署《房屋交接确认书》。
4.3 交付前发生的水、电、燃气、物业、供暖等费用由原产权人承担;交付后所发生的费用由接收方承担。
第五条 产权登记
5.1 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,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。
5.2 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所需的税费,由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各自承担;如无明确规定,由双方协商承担。
5.3 因一方原因导致产权登记延迟或无法办理的,由该方承担违约责任。
第六条 违约责任
6.1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,逾期每日应按差价总额或房屋评估价的‰向对方支付违约金。
6.2 因一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房屋权利限制情形,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。
6.3 除不可抗力外,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,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。
第七条 争议解决
7.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。
7.2 协商不成的,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八条 其他
8.1 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8.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(或盖章)之日起生效。
8.3 本合同一式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份,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(签字/盖章):
日期:年月日
乙方(签字/盖章):
日期:年月_日
附件:
- 双方身份证/营业执照复印件;
- 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;
- 房屋评估报告(如有);
- 房屋交接确认书(交付时签署)。